文章分類Article

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】特定工廠設施之 「水之道」

特定目的事業用地-特定工廠設施之 「水之道」
 
廢污水排放一直是在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裡面隱藏的一環,當然在特定工廠登記是不一定要將廢污水排放出去,所以有很多老闆也就認為儲留就已經是處理廢污水了,所以若在辦理特登途中老闆有告知有變更的強烈意願,我們都會試著將廢污水排放,將廢污水排放還有另一個大問題,那就是渠道的流向問題,若排放渠道回流至灌溉排水溝,這該如何解釋,除了排出去後,完美的排水流向亦是我們所追求的「水之道」。
 
本案老闆辦完特定工廠登記後,找了我們幫其辦理特定目的事業用地-特定工廠設施的變更,在理該公司的特登文件時我一直找不到搭排的公文,因為到該公司報告時就有查出該工廠前方就有排水溝渠,所以也認為該代辦業者也會幫其辦理搭排申請,但確從老闆口中說其代辦業者已幫忙設置儲留設備,這對我們公司來說相當弔詭,其一、水的搭排位置並不難詢問 其二該公司也有向這位業者報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的費用,那問題就來了,該業者明知道工廠老闆是要變更,卻硬是幫老闆設置儲留設施,若排水渠道在好幾公里遠,我可以理解這樣處置方法,但排水渠道就在工廠門口前,這令我百思不得其解,但我不想去揣測該業者之心態,索性我們接手後就立即處理後續搭排一事和其他諸多評估之事宜,願往後的流程都能順順利利,每位老闆都能遇到好的代辦公司。
 
#搭排申請
#特定工廠設施
#特定目的事業用地
#淞丞地政士聯合事務所
 
TOP